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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畜禽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农民养猪数量较少,一般生活条件较差的农户每年饲养1头肉猪,到年底出售。只有富裕人家到年自宰自用。坛丘镇区鲜肉店有徐宏传、徐金奎、沈龙官、王介秋、沈应峰、王三宝等7家,还有南塘港、东汲港各1家。是时,坛丘平均年销售肉猪3000多头,生猪货源从本地及邻近镇农户购进,春节期间向震泽、平望猪行调入,供应市场。

新中国成立初,肉猪仍由私商经营。1956年,合作商业兴起,鲜肉由合作商店经营,下半年起,由坛丘供销社、合作商店和农村双代店一起经营。吴江县食品公司成立后,委托供销社代购。当时推行“以青代精”的穷养猪办法,采取提高生猪价格等措施,发展养猪事业。

1958年后,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养猪事业,通过示范、辅导和供应苗猪等措施,推动农村养猪事业。1959年,春节猪肉实行计划供应,供应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0.2公斤,农村每人0.15公斤。1961年起,实行生猪派养派购,规定各生产队集体养猪,成品猪三分之二出售给国家,社员养猪均由国家收购,返回肉票50%1962年,实行奖售换购政策,凡出售一头50公斤以上的肉猪,奖售粮食35公斤、青糠15公斤,并以棉布、食糖、香烟等生活用品进行换购。1963年起,发放预购定金,使生猪业的产、购、销逐年有所好转。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户养母猪、多养猪被视为搞资本主义,大大挫伤和打击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市场生猪货源紧缺。后因政府调整养猪政策,养猪业才回升。1972年,全社饲养生猪2.14万头、羊2228只、兔1.41万只、家禽年末存栏4.24万羽,其中鸡3.83万羽、鸭0.35万羽、鹅0.06万羽。1973年,全镇出售生猪11000头、销售鲜肉400多吨。

1975年以后,实行生猪派购合同,凡出售一头符合标准的生猪,除按规定奖售饲料粮和布票外,再按收购金额返回鲜肉15%1979年,生猪由供销社移交食品站经营。政府为鼓励农户多养猪,实行“三统一”(统一经营、统一调拨、统一核算)政策,提高生猪价格,实行“斤猪斤粮、超重嘉奖”办法,并由生产队分配饲料田(每头0.12亩)等措施,使生猪生产增长速度加快。是年食品站收购生猪5864头。70年代后期,有的生产队集体养鸭、养鹅、养猪,待鸭、鹅长大了,有的分给社员,有的拿到集镇上销售;每到春节,生产队宰12头猪分给社员。那时,农民家中也养许多鸡、鸭、鹅 。有的吃不了到附近集镇上去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畜禽生产出现小规模专业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畜禽养殖发展较快。1985年后,生猪统一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放开生猪购销价格,实行有指导性的议购议销。为方便养猪户,食品站组织人员下乡收购。是年共收购肉猪15460头。

90年代,推广科学养殖,市场开始供应颗粒饲料,从而使畜禽养殖周期缩短,养殖户收效快。同时人们对荤食的选择观念有所改变,家禽消费有所上升,生猪收购逐年减少。1993年生猪市场放开,食品站收购生猪生意萧条。1995年后,鲜肉全部由卖肉个体户自行购销。1996年后,实行商品猪统一定点屠宰。是年,食品站在亭心村第二组设定点屠宰场,19971月,屠宰场迁至溪南大桥边,卖肉个体户一律不准自宰自销。1999年,全镇销售生猪2.52万头,家禽15.20万羽,年末存栏1.093万羽。

6-10         19841999年坛丘镇(乡)畜禽销售情况表

年份

生猪(头)

家禽(万羽)

年份

生猪(头)

家禽(万羽)

1984

22027

1.49

1992

13500

6.14

1985

15460

8.10

1993

12500

35.70

1986

17862

17.00

1994

16350

10.00

1987

15650

6.26

1995

14680

7.77

1988

13700

13.18

1996

13700

12.28

1989

15701

20.58

1997

13580

11.48

1990

16000

12.15

1998

25300

12.47

1991

16267

42.68

1999

25200

15.20

二、水产品

坛丘地区漾、荡、河、港、浜星罗棋布,水产资源丰富。麻漾,属坛丘水产养殖分场管辖,麻漾总面积13900亩,盛产虾、鳜鱼、青鱼、银鱼、螃蟹、蚬子等名、特、优水产品。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的水产品主要靠渔民分散捕捞,当时捕鱼工具落后,效益较低。也有少数农民兼业捕捞,坛丘桥门村有钮尚法、钮士洪、钮六毛、沈老虎4家用鱼鹰(鸬鹚)捕鱼,他们各有鱼鹰1525只不等。其次还有兼业跟鸟船32条,他们农忙季节上岸种田,农闲时下船捕鱼增加收入。是时,桥门人捕鱼在周边地区较有名气,每天把捕捉到的鱼销往附近大镇(震泽、盛泽)鱼行或邻近小镇(龙泉嘴、坛丘、南麻)。

新中国成立初,水产品仍由私商经营或渔民自捕自销。坛丘镇上有鱼行(店)6家。1953年,吴江水产养殖场麻漾分场成立,1958年,坛丘成立捕捞大队,是时,渔民分散捕捉,工具落后,产量较低。渔民捕获的水产品随捕随卖或由鱼行(店)收购。90年代,吴江水产养殖场坛丘分场将坛丘水域捕到的名、特、优水产品销往上海等大城市,特别是麻漾淡水特产——蚬子,其水清壳嫩、个大肉肥而远销日本,年出口100多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鱼价有了调整,外荡鱼的产量逐年提高,水产品经营渐见繁荣。1986年后,水产品市场交易开放,水产品可直接进入农贸市场销售。90年代后,水产养殖业发展较快。在第二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农户开挖鱼池围养水产品,在整个多种经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至1999年底,全镇养殖面积3299亩,总产量1450吨,其中内塘养殖面积875亩,总产930吨,总收入256万元。

三、蔬菜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农村种植蔬菜大部分为自种自食,只有少数农民有多余的蔬菜,早上到集市出售。蔬菜品种较少,常见种类有八月菜、芥菜、白菜、萝卜等。

新中国成立初,蔬菜仍由当地农民或私商在市场上自由买卖。1956年,县蔬菜公司成立后,供销社也开始收购和推销经营蔬菜。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因粮食短缺,蔬菜成为代食品,菜价上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供销社配合公社副业干部下乡,传授外地经验,引进优良品种等,发展副业生产。是时,各生产队都种植蚕豆,每年初夏用农船日夜兼程运往苏州,杭州城区出售。坛丘供销社为发展副业,提高农民收入,每年派员走南闯北联系要货单位,签订销售合同,先后与上海、嘉兴、湖州、苏州等地有关菜场、公司、酱菜加工厂等单位签订产销合同。到蔬菜收获季节,合同单位派员来坛丘验收产品,再由采购站统一收购,1983年,销售各种蔬菜14万吨。

80年代后期,供销社停止收购推销业务。同时农贸市场迅速发展。1991125日,坛丘农贸市场(坛丘村第十六组老鼠坝)建成并开业,将原先的露天集贸市场搬进坛丘第一家农贸市场,市场内经营商贩30家,每年向坛丘百姓供应蔬菜300吨左右。19971月,坛丘农贸市场搬迁至亭心村第十三组(华洋桥西南岸),设144个摊位,是年,销售蔬菜近1000吨。1999年,销售蔬菜2000多吨。

四、豆制品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集镇有6家豆腐店(金天顺、王阿贤、金秋富、罗庆海、王永林、徐阿四),南塘港也有2家,东汲港1家。当地风俗每逢“立夏日”,家家户户都要购油氽豆腐干过立夏节。是时,豆腐店经营模式均是前店后坊;经营品种有豆腐、油豆腐、豆腐干和臭豆腐等;生产的豆制品质量较好,豆腐细嫩,油豆腐香软,豆腐干细腻结实,油氽豆腐干肥香可口。

新中国成立初,坛丘地区的豆制品仍由私商经营。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豆制品原料紧缺,豆腐店先后关闭。1956年后,豆制品由合作商业经营,原料由粮食部门按计划供应。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粮油大面积减产,豆制品货源紧缺,实行凭票供应。直至恢复农民自留地政策贯彻后,市场黄豆货源逐年增多,豆制品供求矛盾才逐渐缓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豆制品原料向外地引进,货源充足,豆制品种类也相应增多。1999年,经营豆制品的个体商有12户,年销售额12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