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畜禽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农民养猪数量较少,一般生活条件较差的农户每年饲养1头肉猪,到年底出售。只有富裕人家到年自宰自用。坛丘镇区鲜肉店有徐宏传、徐金奎、沈龙官、王介秋、沈应峰、王三宝等7家,还有南塘港、东汲港各1家。是时,坛丘平均年销售肉猪3000多头,生猪货源从本地及邻近镇农户购进,春节期间向震泽、平望猪行调入,供应市场。
新中国成立初,肉猪仍由私商经营。1956年,合作商业兴起,鲜肉由合作商店经营,下半年起,由坛丘供销社、合作商店和农村双代店一起经营。吴江县食品公司成立后,委托供销社代购。当时推行“以青代精”的穷养猪办法,采取提高生猪价格等措施,发展养猪事业。
1958年后,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养猪事业,通过示范、辅导和供应苗猪等措施,推动农村养猪事业。1959年,春节猪肉实行计划供应,供应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0.2公斤,农村每人0.15公斤。1961年起,实行生猪派养派购,规定各生产队集体养猪,成品猪三分之二出售给国家,社员养猪均由国家收购,返回肉票50%。1962年,实行奖售换购政策,凡出售一头50公斤以上的肉猪,奖售粮食35公斤、青糠15公斤,并以棉布、食糖、香烟等生活用品进行换购。1963年起,发放预购定金,使生猪业的产、购、销逐年有所好转。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户养母猪、多养猪被视为搞资本主义,大大挫伤和打击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市场生猪货源紧缺。后因政府调整养猪政策,养猪业才回升。1972年,全社饲养生猪2.14万头、羊2228只、兔1.41万只、家禽年末存栏4.24万羽,其中鸡3.83万羽、鸭0.35万羽、鹅0.06万羽。1973年,全镇出售生猪11000头、销售鲜肉400多吨。
1975年以后,实行生猪派购合同,凡出售一头符合标准的生猪,除按规定奖售饲料粮和布票外,再按收购金额返回鲜肉15%。1979年,生猪由供销社移交食品站经营。政府为鼓励农户多养猪,实行“三统一”(统一经营、统一调拨、统一核算)政策,提高生猪价格,实行“斤猪斤粮、超重嘉奖”办法,并由生产队分配饲料田(每头0.12亩)等措施,使生猪生产增长速度加快。是年食品站收购生猪5864头。70年代后期,有的生产队集体养鸭、养鹅、养猪,待鸭、鹅长大了,有的分给社员,有的拿到集镇上销售;每到春节,生产队宰1~2头猪分给社员。那时,农民家中也养许多鸡、鸭、鹅 。有的吃不了到附近集镇上去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畜禽生产出现小规模专业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畜禽养殖发展较快。1985年后,生猪统一派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放开生猪购销价格,实行有指导性的议购议销。为方便养猪户,食品站组织人员下乡收购。是年共收购肉猪15460头。
90年代,推广科学养殖,市场开始供应颗粒饲料,从而使畜禽养殖周期缩短,养殖户收效快。同时人们对荤食的选择观念有所改变,家禽消费有所上升,生猪收购逐年减少。1993年生猪市场放开,食品站收购生猪生意萧条。1995年后,鲜肉全部由卖肉个体户自行购销。1996年后,实行商品猪统一定点屠宰。是年,食品站在亭心村第二组设定点屠宰场,1997年1月,屠宰场迁至溪南大桥边,卖肉个体户一律不准自宰自销。1999年,全镇销售生猪2.52万头,家禽15.20万羽,年末存栏1.093万羽。
表6-10 1984~1999年坛丘镇(乡)畜禽销售情况表
年份 |
生猪(头) |
家禽(万羽) |
年份 |
生猪(头) |
家禽(万羽) |
1984 |
22027 |
1.49 |
1992 |
13500 |
6.14 |
1985 |
15460 |
8.10 |
1993 |
12500 |
35.70 |
1986 |
17862 |
17.00 |
1994 |
16350 |
10.00 |
1987 |
15650 |
6.26 |
1995 |
14680 |
7.77 |
1988 |
13700 |
13.18 |
1996 |
13700 |
12.28 |
1989 |
15701 |
20.58 |
1997 |
13580 |
11.48 |
1990 |
16000 |
12.15 |
1998 |
25300 |
12.47 |
1991 |
16267 |
42.68 |
1999 |
25200 |
15.20 |
二、水产品
坛丘地区漾、荡、河、港、浜星罗棋布,水产资源丰富。麻漾,属坛丘水产养殖分场管辖,麻漾总面积13900亩,盛产虾、鳜鱼、青鱼、银鱼、螃蟹、蚬子等名、特、优水产品。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的水产品主要靠渔民分散捕捞,当时捕鱼工具落后,效益较低。也有少数农民兼业捕捞,坛丘桥门村有钮尚法、钮士洪、钮六毛、沈老虎4家用鱼鹰(鸬鹚)捕鱼,他们各有鱼鹰15~25只不等。其次还有兼业跟鸟船32条,他们农忙季节上岸种田,农闲时下船捕鱼增加收入。是时,桥门人捕鱼在周边地区较有名气,每天把捕捉到的鱼销往附近大镇(震泽、盛泽)鱼行或邻近小镇(龙泉嘴、坛丘、南麻)。
新中国成立初,水产品仍由私商经营或渔民自捕自销。坛丘镇上有鱼行(店)6家。1953年,吴江水产养殖场麻漾分场成立,1958年,坛丘成立捕捞大队,是时,渔民分散捕捉,工具落后,产量较低。渔民捕获的水产品随捕随卖或由鱼行(店)收购。90年代,吴江水产养殖场坛丘分场将坛丘水域捕到的名、特、优水产品销往上海等大城市,特别是麻漾淡水特产——蚬子,其水清壳嫩、个大肉肥而远销日本,年出口100多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鱼价有了调整,外荡鱼的产量逐年提高,水产品经营渐见繁荣。1986年后,水产品市场交易开放,水产品可直接进入农贸市场销售。90年代后,水产养殖业发展较快。在第二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农户开挖鱼池围养水产品,在整个多种经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成为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至1999年底,全镇养殖面积3299亩,总产量1450吨,其中内塘养殖面积875亩,总产930吨,总收入256万元。
三、蔬菜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农村种植蔬菜大部分为自种自食,只有少数农民有多余的蔬菜,早上到集市出售。蔬菜品种较少,常见种类有八月菜、芥菜、白菜、萝卜等。
新中国成立初,蔬菜仍由当地农民或私商在市场上自由买卖。1956年,县蔬菜公司成立后,供销社也开始收购和推销经营蔬菜。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因粮食短缺,蔬菜成为代食品,菜价上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供销社配合公社副业干部下乡,传授外地经验,引进优良品种等,发展副业生产。是时,各生产队都种植蚕豆,每年初夏用农船日夜兼程运往苏州,杭州城区出售。坛丘供销社为发展副业,提高农民收入,每年派员走南闯北联系要货单位,签订销售合同,先后与上海、嘉兴、湖州、苏州等地有关菜场、公司、酱菜加工厂等单位签订产销合同。到蔬菜收获季节,合同单位派员来坛丘验收产品,再由采购站统一收购,1983年,销售各种蔬菜14万吨。
80年代后期,供销社停止收购推销业务。同时农贸市场迅速发展。1991年1月25日,坛丘农贸市场(坛丘村第十六组老鼠坝)建成并开业,将原先的露天集贸市场搬进坛丘第一家农贸市场,市场内经营商贩30家,每年向坛丘百姓供应蔬菜300吨左右。1997年1月,坛丘农贸市场搬迁至亭心村第十三组(华洋桥西南岸),设144个摊位,是年,销售蔬菜近1000吨。1999年,销售蔬菜2000多吨。
四、豆制品
新中国成立前,坛丘集镇有6家豆腐店(金天顺、王阿贤、金秋富、罗庆海、王永林、徐阿四),南塘港也有2家,东汲港1家。当地风俗每逢“立夏日”,家家户户都要购油氽豆腐干过立夏节。是时,豆腐店经营模式均是前店后坊;经营品种有豆腐、油豆腐、豆腐干和臭豆腐等;生产的豆制品质量较好,豆腐细嫩,油豆腐香软,豆腐干细腻结实,油氽豆腐干肥香可口。
新中国成立初,坛丘地区的豆制品仍由私商经营。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豆制品原料紧缺,豆腐店先后关闭。1956年后,豆制品由合作商业经营,原料由粮食部门按计划供应。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粮油大面积减产,豆制品货源紧缺,实行凭票供应。直至恢复农民自留地政策贯彻后,市场黄豆货源逐年增多,豆制品供求矛盾才逐渐缓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豆制品原料向外地引进,货源充足,豆制品种类也相应增多。1999年,经营豆制品的个体商有12户,年销售额120万元左右。